2006年7月,辽源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辽源市节能监察中心,现隶属于辽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额定人员4人,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节约能源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2、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及信息传播。
3、受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对重点耗能单位(年耗标准煤5000吨以上)进行节能监督、检测评价。
4、完成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辽源市节能监察中心
主 任:李 毅
副主任:李东庭
0437-5085020 0437-508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