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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节能监察支队

发布日期: 2017-07-21 14:40:22

支队于2008年2月14日经长春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于2010年11月2日经吉林省公务员局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编制18人,现隶属于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设法制监督室、监察一室、监察二室、财务室。
  主要职责:依据节约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负责全市节能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431-85086501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升阳街1476号。

  长春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中心于1985年6月经长春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原隶属长春市经济委员会,机构规格正处级,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20人,现隶属于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设办公室、节能监测科(化验室)、技术服务科、能源统计科。
  职责:负责我市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锅炉、工业窑炉、风机、水泵、电机等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源利用检测,企业电平衡、水平衡、能平衡测试,节能技改项目节能量审核,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节能培训,煤质分析化验等工作。

联系电话:0431-85086510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升阳街1476号。

http://www.ccj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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