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工业节能监察机构的业务水平,支撑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6月18-23日,吉林省节能监察中心受工信部委托组织吉林、河南、辽宁、黑龙江、河北和安徽6省份229名节能监察和能源管理人员在长春市召开了全国工业节能监察业务培训班。
培训围绕着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能耗限额标准贯标,电机和工业锅炉能效等专项监察任务的工作要求、监察方法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参训学员就监察中遇到的问题、执法要求等内容开展了充分的研讨。
通过此次培训,各位学员进一步认识到了节能监察对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推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重要作用;深刻领会了行业能耗贯标、淘汰落后设备等政策的整体要求;促进了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的业务交流,提升了工业节能监察人员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