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全省各市(州)节能监察机构充分理解并掌握《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要求,保障节能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明确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方向,在2017年9月20日,吉林省节能监察中心在长春市新华苑宾馆组织召开2017年全省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经费使用要求培训班。
参加此次培训的有各市(州)节能监察(监测)机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共计33人参会。会上,省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陈继军通报全省2016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限期整改情况及2017年上半年节能监察工作情况;省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张典宣读《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节能监察中心主任王东明就2016年全省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通报,并对2017年全省工业节能监察专项资金的使用提出具体要求:一、各中心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二、各中心要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三、各项监察活动支出要符合地方及工信部的审计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活动支出明细要清晰;四、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立查立改;五、不能独立完成监察任务的中心要积极配合省心中的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