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节能监察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节能中心《关于开展2017合同能源管理优秀项目案例征集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州)节能监察机构将通知转发给相关企业,由企业组织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优秀项目案例集》编制及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关于开展2017合同能源管理优秀项目案例征集的通知》
吉林省节能监察中心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