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

发布日期:2021-07-27 13:52:32
X
分享到  - 微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7月2日
打印 关闭